教育局為導引臺北市建構優質學校環境,實踐精緻教育理念,特於九十三年頒發優質學校指標,作為經營優質學校的方向及內容,為表揚及彰顯各校推動優質學校經營的成效,依據本局所修正的「臺北市優質學校評選及獎勵要點」規定,即將於九十七年二月開始辦理評選活動,接受臺北市所屬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(不含獨立幼稚園)主動申請參加單項優質獎或整體金質獎之評選,為辦理優質學校評選活動,特訂定優質學校評選作業說明。